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50%以上
2020年中国光热市场形势与应对策略峰会19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落幕。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首席顾问、原所长韩文科在此期间表示,根据中长期能源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50%以上。
韩文科介绍,从近几年发展来看,全球的能源需求仍然处于一个上升的趋势,从2012年至今,全球的能源需求都在持续上升,为此,能源行业是个大的趋势。
同时,目前全球极端的气候对能源影响的占比也在上升,每年供暖供热增加的时速和时间都在不断扩大。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全球以及中国都在通过清洁能源的发展,来减少碳排放。为此,联合国预计节能对气候变化的贡献能达到40%。
目前,中国正在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且根据前期研究认定,到2035年,中国煤炭消费比重要降到40%,清洁能源比重要大幅上升。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处于一个新旧动能转换的时期,同时也是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阶段,为此,要增加新动能。
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副主任王霁雪表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面临着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根本性转变。对于光热而言,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是“十四五”光热发电产业规划的基础。通过推动示范项目建设,中国光热产业链不断成熟和发展,已培养出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领军企业和优秀供应商,通过对已建成项目的验收数据来看,光热发电已体现出了其优势。
韩文科表示,“此外,根据中长期能源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50%以上。因此,我们应当锁定清洁能源长期发展目标,毫不动摇地推动能源转型和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对于进入后补贴时代的光热发电而言,应采取同燃煤电站改造或其它发电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发展路径。光热产业需要达成某种行业共识,携手合作,共同推动光热产业发展。”
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应解决好三个问题
生态补偿机制是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良性互动的有力举措。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笔者结合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探索和深度调研认为,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应注意解决好以下3个问题。
一是解决好补偿规则制定科学性问题。规则制定科学了,得到广泛认同,在缴纳真金白银时才能做到让人信服。应在深入调研和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搞好顶层设计,组织模拟运行测算,对比评估不同衡量标准科学性和可行性,制定《生态补偿办法》《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核心问题是测算和定制好生态补偿的尺子,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上应重点区分受益者和贡献者两个主体,以经济指标为尺度计算收益数和受益数,合理搞好两者间的平衡。
二是解决好补偿测算精准性问题。生态补偿指标的确立应以重点指标为主,测算上应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排除人为干扰和影响因素,个别指标无法实现自动化时应聘请第三方以不见面方式测算。也可全面市场化运行,购买平台公司提供的测算服务。
三是解决好补偿经费收缴有效性问题。生态补偿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奖有罚、以奖代补。要权衡好经济和生态的关系,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有效落实。要么投入经费将生态环境治理好,要么花钱为破坏生态环境埋单,生态综合补偿更能促进党政部门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生态补偿金的收缴是需要严格落实的制度,不能讲价钱,更不能找客观原因,必须依规执行。生态综合补偿要与地方领导责任和奖惩相挂钩。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根据辖区不达标比例,同比例扣减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一把手”要亲自抓,消除各种阻力,确保制度顺畅实施和正常运转。